現時代,不管吃還是住都是要交押金的,例如自助餐,或者的租房子,酒店開房都是要收取押金的,而且新出的共享單車也是不例外,也一樣要收取押金。那么這些相關的行業收取的押金的行為是否的合法的呢?接下來由小編就以下的相關資料來給大家講解下關于收取押金算非法集資嗎這個問題。
一、集資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跨省非法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二、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非法集資近30億原東華董事長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采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后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雇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并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三、收取租房押金算非法集資嗎?
對于押金,很多人都不陌生。
中常見的“押一付三”以及入住酒店時都會繳納押金。
實際上,俗稱的“押金”即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押金屬于一種特殊的“動產質權”。
按照《物權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動產質權是指“為擔保的履行,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簡單說,不論是房屋租賃、酒店入住抑或景區自行車租賃,需繳納“押金”的目的在于:
1)確保承租人正當合理的使用房屋、房間或自行車等租賃物。
2)發生房屋內附屬設施、自行車等損毀情形時,收取押金的一方可以就“押金”優先受償。
從法律層面講,繳納或收取押金,目的在于對雙方之間的起到一定的擔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當使用房屋或自行車等租賃物,也可以確保發生不當損害時,出租人或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
四、識別方法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一)、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二)、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
(三)、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四)、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以上就是對于收取押金算非法集資嗎這個問題的解答了,可以看出來,收取押金并不是非法集資的違法行為,是一種特殊的動產質權,也就是說是在法律范圍內收取的,因為為了保證交押金的人對于所使用的事物不產生浪費或者破壞的一種保證金,這對于收押金的人是一種一定程度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