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在交房過程中,通常都要先進行收房驗房,確定房屋沒有問題之后,就可以完成收房流程,此時房屋就已經交接到業主的手中,以后如果裝修出現一些問題,可能需要業主自己負責,那么如果收房情況不合理,什么情況可以拒絕收房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拒絕首付需要哪些條件。
1、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后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2、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3、開發商經批準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4、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5、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6、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并解除購房合同;
7、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8、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9、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
關鍵詞: 拒絕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