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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吳文婷12月25日,夢潔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11號)。
經查明,夢潔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2021年度,夢潔股份通過員工、供應商、設立基金等渠道,以轉賬、支付基金管理費、股權投資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軍、李建偉、張愛純共同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發生額合計為11,598萬元。2022年一季度,夢潔股份通過員工、子公司資金周轉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軍、李建偉、張愛純共同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發生額合計為1,800萬元。上述資金占用構成非經營性關聯交易。
夢潔股份應當及時披露上述信息,其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因此,湖南監管局對夢潔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董事長姜天武,副董事長李菁,董事李建偉,董事、董事會秘書李軍,股東張愛純等相關責任人被罰3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