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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聯合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從十方面明確監(jiān)管措施,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yè)管理,保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主要包含加強從業(yè)主體管理,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明碼標,規(guī)范簽訂交易合同,要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務平臺等。
其中,就購房者和租房者最關注的中介費問題,《意見》作出了明確的回復,鼓勵按成交價高服務費率低原則分檔定價。
《意見》指出,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意見》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門店、網站、客戶端等場所或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應當分別明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收費前應當向交易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與此同時,《意見》要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互聯網平臺、相關行業(yè)組織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不管房地產市場熱或冷,對包括經紀服務在內的市場交易主體,進行規(guī)范和秩序整頓,是房地產市場管理和調控的主題。當下,推進這項工作的意義更大,也更急迫。
事實上,住房買賣交易成本比較高、交易周期比較長,由于其有非常強的專業(yè)性,居民往往訴諸于中介來完成,但很多中介利用信心不對稱,利用專業(yè)性和風險性,將非必要的收費夾帶在里面,比如過橋融資,按揭費、擔保費等等,新房交易融資里面,還利用房源緊張等信息,捆綁經營貸、消費貸,造成居民額外的負擔,而且服務事項并未明碼標價。
“中介對房企也如此。”李宇嘉表示,近年來,新房銷售被中介渠道綁架,傭金居高不下,隨意跳單、惡性競爭,壟斷客源,導致新房銷售的成本也很高。
李宇嘉指出,當前房地產市場進入存量時代,要盤活存量,帶動增量,促進良性循環(huán),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且自去年以來,國家多次提出促進房地產良性循環(huán),滿足剛需和改善型需求。當居民告別高收入,對房價預期不再那么樂觀,對交易成本比較敏感時,交易周期、交易成本就成為阻礙市場良性循環(huán)的最大障礙。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則表示,此次兩部委政策出臺,對于中介行業(yè)的規(guī)范和健康發(fā)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同時也對行業(yè)的發(fā)展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有利于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今年二手房市場總體趨于活躍和步入復蘇階段,中介行業(yè)發(fā)展面臨新的發(fā)展機會。在此過程中,對于中介行業(yè)的規(guī)范,有助于鞏固今年以來的寬松政策成果,同時減少此類行業(yè)的運作風險,最終將促進中介行業(yè)的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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