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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記者周堅洪)為緩解城西科創大走廊住房供求矛盾,促進職住平衡,昨天,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聯合發布《關于城西科創大走廊實施差異化購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城西科創大走廊范圍內實施差異化購房政策。
《通知》明確,此次差異化購房政策的實施范圍為城西科創大走廊內的所有鎮街,包括五常街道、倉前街道、余杭街道、閑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窯鎮、良渚街道、蔣村街道、三墩鎮、文新街道、古蕩街道、靈隱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錦城街道、板橋鎮和玲瓏街道等鎮街。
《通知》要求,自政策發布之日起,實施范圍內領取預售證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應提供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的房源,定向供應給在實施范圍內穩定就業或落戶滿一定年限的“人才無房家庭”“其他無房家庭”和“其他家庭”三類購房家庭。
第一類,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高層次人才無房家庭,以及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經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認定的人才無房家庭,提供房源數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的10%。
第二類,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無房家庭,提供房源數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的20%。
第三類,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或落戶滿24個月的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數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的20%。
《通知》同時明確,除按規定定向供應的房源外,其余不高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的房源按現行規則公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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