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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實施階段性支持建設領域經濟運行措施的通知,為確保本市疫情防控轉段平穩有序,保障城市重要功能有序運轉,促進建設市場活力恢復,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投產,現提出以下階段性支持建設領域經濟運行措施:春節期間,危大工程原則上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提級、管控必到位。鼓勵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采取發放“留崗紅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等措施留住建筑工人。對經批準施工的市重大建設項目工地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間在崗人員給予每人每天400元補貼,1月28日-2月5日期間在崗人員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貼,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加快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經批準施工的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應加強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和合同等五大控制,原則上不停工,按計劃進度施工所發生的費用依法依規在項目總投資中列支。對春節期間建設項目不停工的國有企業予以年底績效考評加分;
對在6月30日前申請竣工聯合驗收的總投資10億元以上社會投資類市重大建設項目,按照當年投資納統額的10%予以最高100萬元獎勵。
關鍵詞: 經濟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