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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訊徐迪7月6日晚間,香江控股(600162.SH)公告稱,擬定于2022年7月27日14時舉行的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取消《關于延長前次重組交易對方剩余業績補償金支付期限的議案》。
香江控股表示,因該議案尚需進一步磋商與協調,故暫時取消該議案,待相關事項確定后,公司將及時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據香江控股此前公告,該公司于2018年以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控股股東南方香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島寶地、森島鴻盈、森島置業(以下合稱“天津三公司”)各65%股權,支付交易對價合計約為25.02億元;
根據香江控股與業績承諾方南方香江簽訂的《盈利補償協議》,由于天津三公司截至2021年度期末合計計算的業績承諾期實際凈利潤合計數低于預測的業績承諾期凈利潤合計數,南方香江需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公司支付203,689萬元業績補償金;
截至上述公告日(6月28日),香江控股已累計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業績承諾補償款為10.4億元,剩余待支付部分業績補償金為99,689萬元。目前,《盈利補償協議》約定的業績補償金支付期限已到期,因業績承諾補償款金額較大,南方香江未能按期全額一次性支付完畢,并于2022年5月16日向上市公司出具《承諾函》,承諾將在承諾函出具后30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提交分期償還剩余業績補償金的方案;
為保障全體股東利益,香江控股擬按照雙方協商的分期償還剩余業績補償金的方案與南方香江簽署《盈利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就分期支付剩余業績補償款進行約定,南方香江承諾在2024年4月30日前分三期支付剩余業績補償款并承擔延期付款利息。